法律问答

员工怀孕2个月,想以病假理由休产假到生完BB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30 20: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职工出了产假后只要出示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就可以向单位申请休病假。女职工需要停工治疗的,经指定医疗机构医师建议,所在单位批准,可以休病假。病假期间待遇不是产假期间待遇,按照单位的病假规定执行。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出了产假只要出示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就可以休病假的。女职工产假后确实有病,需要停工治疗的,经指定医疗机构医师建议,所在单位批准,可以休病假。病假期间待遇不是产假期间待遇,按照单位病假规定执行。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一、怀孕期间本身可以享受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怀孕期间请事假,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走申请审批流程。
      
    三、请病假的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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