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谈恋爱期间赠与的钱或礼物,分手后要不回,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30 21:0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物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分手后是要求返还恋爱期赠与的贵重物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对于恋爱期间赠送的东西,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是,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恋人分手产生财产纠纷一般可通过和解、调解、起诉等方式处理。且恋爱中的赠与行为有特殊节日给对方的红包还有礼物,这种赠与行为是不能被要回的,即使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会支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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