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在去年11月份骑电动车上班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我方负次要责任,对方混凝土搅拌车负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发生后,我父亲在医院住院治疗1个月,主要症状是颅内出血,但出血量不大,医生建议保守治疗。出院后一个月复查,诊断为硬膜下血肿,需回家观察,就在家又待了两个月,直到今年春节后检查发现血肿消失,但听力略有下降。在跟保险公司协商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回复,我父亲的伤情构不成伤残。因此,主要希望咨询一下,在以往的交通事故中,类似伤情能否达到伤残标准?另,经咨询所在地市人民医院法医鉴定机构得知,我市鉴定机构无法对听力情况进行鉴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30 21: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发生车祸的,可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责任认定书是索赔的依据。
  •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致残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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