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夫妻投靠,孩子是老家非婚生子,想随母迁户,北京 派出所说非婚生子不能随迁,有没有别的办法?

2022-12-01 00:5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婚生子女户口迁移的程序: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要给非婚生子女迁户口的,可持原户口簿和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为孩子办理迁户手续,迁出地的公安派出所应依据上述材料,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为孩子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之后迁入地的公安机关再为孩子户口迁入手续,让孩子随生父或生母落户。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迁移户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要迁移户籍的,一般由本人或者户主向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户口迁出申请,领取迁移证件,将现有户口注销后,再去迁入地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非婚生子女是能够随母亲迁移户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迁移户籍的,一般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后,可以办理迁移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