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人对于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民事诉讼提出的再审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之后,是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抗诉以进行救济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