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共同海损怎么去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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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1 01:41: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同海损的理算,船方在宣告共同海损后,会向海损理算人提出委托申请,由理算人具体进行理算工作。理算人依据理算规则,确定共同海损损失的范围,最终确定各方当事人所应分摊的数额,并制作共同海损理算书。
    海损理算书不具备法律效力。它是根据合同的规定所做的核赔证据,当事人对此若有异议,仍可提请仲裁或起诉。法律依据:《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分摊价值,分别依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船舶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旅客的行李和私人物品,不分摊共同海损。
  • 共同海损的条件一般有: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只凭主管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某些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列为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例如船在航行中搁浅,涉及船主和货主的共同利益。法律依据:《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 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只凭主管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某些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列为共同海损;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例如船在航行中搁浅,涉及船主和货主的共同利益。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