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

著作权
2022-12-01 05:0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不同,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
    2、客体不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
    3、权利范围不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更广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区别是主体不同,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客体不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权利内容不同,邻接权中除了表演者权之外一般不涉及人身权,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权利范围不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更广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出版该作品。

    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三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 邻接权与著作权有下列区别:权利范围不同,著作权的权利范围更广泛;主体不同,邻接权的主体多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主体多为自然人;客体不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成果,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本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三十八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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