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顶楼楼房,有个连廊是露天的,防水没有做好,现在家里漏水,这个应该是谁负责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2-01 07:03: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由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如果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法律依据:我国由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如果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楼上下水道漏水由过错方负责。如果查明原因后是自己的问题就自己负责;如果属于邻居或者是楼上居民的原因导致漏水,相应的侵权人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都不是,则需要判断房屋是否在保质期内,在防水质保期内开发商负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对工程质量负责的是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总责。如果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的,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