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亲2019年7月3日被抓进看守所,2021年2月13日宣判被送至监狱,刑期被判4年,我想问一下这个怎么去计算

刑事拘留
2022-12-01 07:4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 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关押在看守所里。拘役是刑事处罚,拘役是刑罚中主刑的一种,其刑期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并且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罪犯被判处一年刑罚的,是在监狱执行刑罚,若是判决以后刑期低于一年的在看守所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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