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委托别人办理房产买卖事宜,那人在产权没过户的情况下,收了买家的钱跑了,我要不要付责任

房屋买卖
2022-12-01 07: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产权人未经授权一般不可以卖房子,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回房权,售房人需要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售房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进行房子交易但没过户的也不能随意违约,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相对人所遭受的损失。有争议首先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买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卖方进行赔偿,承担责任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二手房房产已过户但房款未付清,其解决方式为:若卖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款项确未付清,由于房屋的产权已发生了转移,卖家自身的法定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卖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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