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可以落在亲戚家吗

2022-12-01 09:12: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能迁移到亲戚家。迁移户口的办理程序:首先由亲戚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准迁证,需要的材料有:申请书,简述迁移的原因及目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再前往迁移人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此时需要带上迁移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最后办理落户,带上迁移人的户口簿和亲戚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去亲戚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可以迁到亲戚家。需要以下流程:需要迁入户的亲戚写一份申请书,简述迁移的原因及目的;并带上申请书和他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理准迁证;拿到准迁证后,带上迁移人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以及亲戚的户口簿去迁移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理户口迁移证;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带上迁移人的户口簿和亲戚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去亲戚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不在户口簿的也可以是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比如兄弟姐妹,当他们结婚之后并不一定还在同一个户口簿中,但是其依然属于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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