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姐姐患有精神病有暴力倾向生活不如意就喜欢搞破坏但给人的感觉她是没病的好像是装的,会洗衣做饭,会跟人聊天,就是好吃懒做,已经嫁人了,生有小孩,但是没有领证后来娘家就是因为这种情况说不要了送回来。爸妈也五十多了在工厂上班,每天早出晚归因为还要抚养我哥哥,我哥同意是有精神病,唉,我哥二十六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2022-12-01 09:16: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女方精神病能起诉离婚。女方精神病需要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其监护人的确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按顺序承担,由于是离婚诉讼,女方的配偶担任监护人对其不利,应当变更第二顺序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女方精神病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且一般情况下,女方精神病需要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其监护人的确定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按顺序承担,由于是离婚诉讼,女方的配偶担任监护人对其不利,应当变更第二顺序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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