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快到一年了,感情不合 女方提出离婚,还用退还彩礼吗?

离婚
2019-04-24 18:40: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是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立足点。同时要根据几个条件:一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的经济条件,三是父母双方的品德。
      《婚姻法》第36条第
    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最关键的一点,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另一方有违法犯罪行为(如赌博)的,和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当然,应当提供确切的证据
  • 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要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如果双方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同对方进行沟通,如果对方仍然不愿意返还的,则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但是如果没有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则只能由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 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过程中相互赠送的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小额的作为一般的赠与,不能要求返还;金额比较大的,则应当折价补偿赠与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