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随时解约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1 09: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一般不可以随时解约,而是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后再解约;但是公司如果具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的,员工可以立即解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在我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存在法定解除或者法定终止事由,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一般没有权利随时解约,但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除外: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的;拖欠工资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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