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宣判死刑后多长时间执行

刑事辩护
2022-12-01 09: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刑宣判后的执行时间:
    1、宣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经10日上诉期、死刑复核期以及3日材料上报期后,由下级法院根据最高院签发的执行命令在7日内交付执行;
    2、宣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期限届满应予减刑、不再执行;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经证实应执行死刑的,则由最高院核准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 被告人被判死刑后,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的,应当在七日以内执行,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 判处死刑的执行时间:
    1、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在最高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由下级法院在7日内交付执行;
    2、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缓期限届满应予减刑、不再执行死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经证实应执行死刑的,由最高院核准立即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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