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廉租房和公租房,取暖费的收费一样吗?

房屋买卖
2022-12-01 09:5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取暖费发放标准一般是根据实际住房面积进行计算的。
    法律依据: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的通知》第六条
    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标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按不同级别职工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和呼和浩特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呼市联合供热价格的通知》(呼价工字[1998]第241号),规定居民住宅供热价格
    2.55元/平方米每月,其中职工个人应负担部分
    0.32元/平方米每月,其余部分由职工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确定。
  • 供暖费标准如下:  供暖费标准一:  国家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  供暖费标准二:  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
      供暖费标准三:  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
      暖气费是一种比较新的费用,现在小区的建设越来越好,业主住得越来越舒适,费用也越来越多,为房屋供暖,将收取一定的暖气费用。不同地方的暖气费征收多少是不一样的。一般地方征收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一年一次征收。
    居住面积越大收费就越高,均价各地方不一样,不过每个地方都会有相应的标准。一般平均下来是每个月每平方米不超过两元。
  • 取暖费发放标准一般是根据实际住房面积进行计算的。法律规定,居民住宅供热价格
    2.55元/平方米每月,其中职工个人应负担部分
    0.32元/平方米每月,其余部分由职工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确定。法律依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呼和浩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职工住宅取暖费发放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按不同级别职工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和呼和浩特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呼市联合供热价格的通知》(呼价工字[1998]第241号),规定居民住宅供热价格
    2.55元/平方米每月,其中职工个人应负担部分
    0.32元/平方米每月,其余部分由职工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