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是怎样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1 10:1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
    (一)破产程序是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
    (二)破产程序的发生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前提;
    (三)破产清偿具有法定顺序;
    (四)破产程序一审终审,并一律使用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法律特点是必须达到法定条件才能够申请破产。破产过程的清偿顺序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最后清偿的是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是:
    (一)人民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二)成立清算组织;
    (三)组织和解;
    (四)确认债权清偿顺序;
    (五)依法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释义引用统计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