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处罚暂缓执行后还执行吗

行政处罚
2022-12-01 10:1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当事人通过复议或提起诉讼而撤销,不继续执行;如果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或者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则仍应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九条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 行政处罚还尚未执行,是有执行时效的。当事人需要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履行,但是当事人履行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
    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在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之后,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当事人通过复议或提起诉讼而撤销,不继续执行;若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或者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则仍应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九条
    担保人应当保证被担保人不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义务,致使被担保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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