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法院地如何确定

2022-12-01 10:37: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确定劳动争议的法院管辖地的办法: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是劳动者,则法院管辖地是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如果被告是公司,则法院管辖地是公司的住所地;如果双方是因劳动合同而产生争议的,则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也可以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劳动纠纷的管辖地一般确定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管辖地一般确定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诉讼案件的具体管辖法院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发生劳动争议,一般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条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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