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诉讼二审如何开庭

劳动仲裁
2022-12-01 11:2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的二审过程中,如果法院是开庭审理的,法院会通过传票或者公告等方式,来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但是法院在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后,如果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行政诉讼的二审一般由法院组成合议庭来开庭进行审理;但是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并且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一般需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案件进行二审的开庭规定为: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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