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通常来说是要缴纳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因此股权转让合同为应纳税凭证。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
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