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拿走了我的货,拒不给钱

2022-12-01 11: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就起诉处理
  • 货到付款可以拒收,但如果并不是因为商品质量等问题拒收的,那么需要依法承担商品的运费。如果是因为商品质量等问题拒收的,那么可以拒收,也无需承担运费。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买方拒收货物和拒绝支付货款时,卖方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救济方法:
    一、债权方面的救济方法。当货物的所有权尚未转移买方时,如买方拒绝受领货物或拒补付款,卖方一般无权对买方提出价金之数,而只能以买方不接受货物为由,对买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诉讼。如果货物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买方,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买方无理拒绝货物,卖方可以以买方拒绝接受货物为由,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向买方提出交付价金之数。二是买方已经接受了货物和拒绝兑付货款,卖方唯一的救济方法就是向买方提起价金之数,要求支付货款。
    二、目前方面的救济方法,卖方可以对货物进行以下两种权力,留置权,即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可以对货物行使留置权,把货物留下来,作为支付价金的担保。一旦货物已发运,卖方就不能行使此项权利,而只能行使中途停运权。停运权是指未收到货款的卖方,在买方无力清偿债务时,把已脱离其占有,但仍处于运输途中的货物,重新启运回来的一项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