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结婚后没领证,两个月分手了。有共同生活一个月。男生逼迫退彩礼,我扣除我为结婚的消费剩下全还给他了,我现在后悔了,我觉得我亏。能不能要回来一部分?

彩礼
2022-12-01 11: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能退还也可能不退还。这几种情形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没有登记结婚的,给了彩礼没领证;领证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有些情况就是先领证,但由于没办仪式,没有开始住一起的,这种情况也可以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补充规定》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一方当事人退婚的,如属于还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就分手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对于退还彩礼的请求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同居三年后分手的,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并且男方支付了彩礼,那女方需要返还全部彩礼,除非部分彩礼被用于双方的开支。彩礼就是为了结婚赠与的,没有达到结婚目的,男方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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