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如何确认

投融资
2022-12-01 11: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有:
    1.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风险。
    2.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

    3.长期股权投资相对于长期债权投资而言,投资风险较大。
    4.具有长期持有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 投资收益的确认是收到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确认标准:
    1、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认;
    2、以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确认;
    3、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的其他确认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