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约责任不对等相应条款是否有效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1 12:0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约责任不对等相应条款一般无效。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高于实际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人民法院应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作出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责任不对等有效,但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或者减少,人民法院应以实际损失作出裁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违约责任不平等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