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其属于可撤销合同。行为人基于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后,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