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代履行的费用由哪个承担

抵押担保
2022-12-01 13: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代为履行或者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的强制执行制度。代履行主要适用于该行政法义务属于可以由他人代替履行的作为义务,例如排除障碍、恢复原状、强制拆除等。
    对于不能够由他人替代的义务和不作为义务,特别是与人身有关的义务,不能适用代履行。《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合同履行费用承担主体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行人;
    (二)代履行三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
    (三)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
    (四)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