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车辆登记证丢了能不能办报废

2022-12-01 13:1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手续车辆的报废流程: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
    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 车报废了车牌是能保留的。但是需要满足条件:
    1、保留车牌的申请需要在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
    2、所有人拥有原车达3年及以上;
    3、车辆的交通违章及事故均已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一)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二)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后,未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三)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四)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时未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
  • 车辆报废后可以立即申请销户。存在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灭失的;
    (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
    (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
    (二)项和第
    (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