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股东拒不履行公司清算义务怎么办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1 13: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义务人拒不清算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股东或者公司也应有权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清算程序,义务人拒不清算的,与公司一同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如果义务人拒不清算的,则其要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后,股东或者公司也应有权申请法院启动强制清算程序,义务人拒不清算的,与公司一同对债权人的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股东不进行清算的责任主要包括:
    1、股东未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的,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2、股东致使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未及时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财产价值受损的,应当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