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是否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区别对待。第
一、死亡赔偿金,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比如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而死亡赔偿金是死亡后才取得的,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给付对象为死者的近亲属,分配时,可以参照继承法进行。第
二、交通事故赔偿的医疗费,对于医疗费是受害人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后实际花费的费用,如该费用是受害人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交通事故
侵权责任人支付的医疗费是对受害人对已经支付医疗费的补偿,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
三、误工费,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实际上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工资收入减少赔偿的费用,属于工资收入,按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第
四、护理费、包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护理费用,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交通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由于属于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实际已经花费的费用,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按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应当属于夫妻一方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