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能转让吗

房屋租赁
2022-12-01 14:0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期间是可以将房屋进行转让的。但是房屋出租人在转让时要及时通知承租人房屋转让的事实,承租人在同等她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告知就将房屋进行转让的,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不受影响,并且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经出租人同意能转让。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转租后,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出租的房子还可以转让。转让时租客可以就该房屋行使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予购房的可以继续履行该租房合同,买卖交易对租赁关系不产生任何影响,原租约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