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况都有哪些

起诉离婚
2022-12-01 14:1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非法定情形不得提出离婚;
    2、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非现役军人,除现役军人同意离婚或其具有法定过错外,非现役军人不得擅自提出离婚;
    3、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不得离婚的情况如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况: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决;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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