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时,是否需要出具罚款收据

行政处罚
2022-12-01 14:2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包括:被处罚人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且对罚款无异议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有关机关在收取罚款时不能够不开收据。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如果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否则当事人有权拒交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七十一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 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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