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俩个月了用人单位才缴纳社保,可以报销生产费用么,另外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到么,坐标南京

社会保险
2022-12-01 14:32: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一般在两个月内到账。女职工可以在生育后的第二个月,携带婴儿的出生证明、生育证明等材料,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请生育津贴,审核通过后,在两个月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小孩出生六个月的情况下,是还可以报销生育险的。因为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提供生育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婴儿出生证等材料。法律依据:小孩出生六个月的情况下,是还可以报销生育险的。因为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提供生育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婴儿出生证等材料。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