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法中破坏交通工具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刑事辩护
2022-12-01 14: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中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的标准:只要行为人已经年满十六周岁,故意实施了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应以破坏交通工具罪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立案标准相关规定为: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构成是:该罪的主体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该罪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犯罪对象是刑法明文规定的特定交通工具;客观上表现为实施了足以使上述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破坏性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六条
    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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