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所税5000起征点实施时间

个人税收筹划
2022-12-01 14:41:0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个税起征点5000在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2019年1月1日修正案施行之前,拟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将工资、薪金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并适用新的综合所得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先行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
      通常说的“起征点”拟按每年6万元(即每月5000元)计算。
      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主要依据三大要素测算:城镇居民的人均基本消费支出水平、劳动力负担系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个税算法如下,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5000元-8000元部分,税率3%。8000元-17000元部分,税率10%。17000元-30000元部分,税率20%。30000元-40000元部分,税率25%。
    40000元-60000元部分,税率30%。60000元-85000元部分,税率35%。85000元-更多 部分,税率45%。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