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强拆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期限是多久

2022-12-01 15:2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强拆行政诉讼时效规定是:强拆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该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强拆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违法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六个月;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则是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被拆迁人如果不服强拆的行政行为的,应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拆迁人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但不服复议决定的,则可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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