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社会保险
2022-12-01 15: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的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的。在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职工就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单位要及时为职工申报社保登记,并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如果员工在离职后找到新工作的,养老保险由新工作单位交,并由新工作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之后再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如果没有找到新工作的,个人也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法律依据:如果员工在离职后找到新工作的,养老保险由新工作单位交,并由新工作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之后再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如果没有找到新工作的,个人也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参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职业年金是指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法律依据: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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