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争议的管辖地是怎么确定的

2022-12-01 15:3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的确定是:市、县仲裁委管辖本区域内的劳动争议;市仲裁委管辖区域内所属企业发生的争议;地区仲裁委管辖企业或者是中央等发生的争议;省仲裁委一般管辖比较重大的跨省、地方的劳动争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纠纷的管辖地一般确定为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管辖地一般确定为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关于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包括以下内容: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而劳动诉讼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