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入职员工的社保缴纳时间应该怎么算?

2022-12-01 15:5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以首次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中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依据为社保人社局记载的开始缴纳社保的时间为起算点。参加工作时间的含义也就是工龄,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时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用人单位需要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为职工办社保,由社保经办机构为职工进行登记,之后按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和缴费基数的乘积来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