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的个人房产与买卖的形式赠予其一个子女以过户,实为没金钱交易,是其女出钱买的存量房是老人户头,老人过世后,其他子女要求继承房款怎么办

2019-04-24 20:11: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产证如果在结婚之前所得就属于你的婚前财产,是你的个人财产。 2作为祖业传下去才赠送,如果百年之后,你继承了该房产,房产归你一个人所有,所以你有权买卖。退一步,你违约了,要求撤销赠与的人也不存在了。
    3赡养老人这一条是条件,如果违背可以撤销。但是房产赠与以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为最终实现。如果没有进行变更登记,其实赠与并没有完成。 4 如果你们去公证处,那么以上情况公证员也是会讲明的。
    5 可以公证。 6 在你父母的有生之年,如果违背可以申请撤销哦。
  • 房产赠予未成年子女离婚时能否分割?许多家庭的父母在购置新房会把房屋的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从而也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该如何进行分割呢?下文为你介绍。  在审判实践中有两种不同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按照物权法不动产权属登记证书来确定,此类房产属于父母赠与未成年人,离婚时夫妻双方无权分割。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仅仅按照产权登记确认权属,还应该审查购房时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最高院相关专家主编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持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分为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对外效力是指应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登记的信赖而与登记权利人发生的不动产交易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对内效力是指应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确定真正的权利人。
    “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可能基于各种考虑而将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并不意味着该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未成年子女,而应审查夫妻双方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表示。
    如果真实意思表示确实是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时应将房屋认定为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由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暂时管理;如果真实意思并不是将房屋赠与未成年子女,那么离婚时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比较适宜。
    ”  从常理上看,子女确实在购房时没有出钱,房子是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原告的主张似乎是应当获得支持的。但是,从我国相关法律来看,判断房屋的所有权是看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即房屋的产权归属以产权登记为准。
    虽然未成年子女没有出资,但是父母一致同意将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这个行为就可以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除非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即使是父母也不能随意处分。

  • 1、最划算的过户方式,当然是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住房,在2016年7月起,取消继承强制公证,可以省公证费2%,继承过户住房,只有几百元手续费。但是,继承住房,需要房产证登记人和住房共有人死亡之后,才可办理。
    2、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而且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房产过户带房产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先查档(核实买方是否第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过户。
  • 继承来的房子再出售,需要按交易额1%缴个人所得税。但符合规定的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的规定,馨窝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
    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因此,个人继承父亲的房产再出售时,购房时间可按发生继承前的购房时间确定,若购房时间已超过5年且属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在出售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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