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
夫妻个人财产,而人身损害赔偿金就是指受害人因侵权事故受到人身伤害,
侵权责任人给予受害人的赔偿,所以人身损害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