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必须要到庭吗

2022-12-01 18: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的原告可以自己出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并不是必须自己出庭。民事诉讼开庭原告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上述拒不到庭是指原告和代理人都没有到庭。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证人要出庭,但满足《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并且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证人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 民事诉讼原告不是必须出庭,原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原告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一并按撤诉处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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