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争议仲裁书可以撤回吗

劳动仲裁
2022-12-01 19: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仲裁书可以撤回,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的一个月之内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适用的法律有误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以及违反相关程序的,一旦确定可以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 劳动争议的仲裁书一般不可以撤回,但在有下列情形时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违反法定程序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如果劳动仲裁已经立案,一般不能撤销,但可以撤回,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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