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原件丢了,有复印件可以吗

房屋买卖
2022-12-01 20:1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原件丢失复印件有用。购房合同原件丢失的,房屋产权人可凭房产证与身份证到合同登记部门(当地房地局档案室)进行查询,在获得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原产权单位公章作为购房合同原件的替代。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 购房合同丢了,如果当事人办理了购房合同的备案登记的,则可以去房屋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如果对方当事人的合同仍然保存完好的,则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复印对方的合同,并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购房合同原件丢失复印件有用。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后,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进行复印。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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