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物业收取了小区13个月的水费未上缴到自来水公司,称其为补贴前期小区爆管,物业垫付的水费,并且后期不再做代收代缴水费。请问下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处理?

业主维权
2022-12-01 20:3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根据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因此也可以看出,您的用水、用电、用气的权利是基于您于供水供电部门之间的合同关系,物业公司即使收水电费,也是受委托的代收行为,因此物业无权停水停电来胁迫您交纳物业费。
    但话说回来,您与物业之间形成的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他提供服务您交费也是理所应当,如果他有哪项服务做得不符合约定的,您可以通过追究其违约责任来解决,而不是一味地不交物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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