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通过中介介绍进入家公司,然后本人并没有和中介或者公司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然后但是中介那边和公司有签订合同,说要做满三个月否则辞职要扣工资,这样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1 20:4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依法辞职要扣半个月工资不合理,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讨要。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实际劳动,就有权拿到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三天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没提前一个月辞职,导致用人单位有经济损失的,被扣工资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