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法院有什么

刑事辩护
2022-12-01 21:3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 民事诉讼中以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述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五十八条
    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适用范围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转为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