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告房屋已拆迁并签订了拆迁协议(没有拿到拆迁协议原件),后来内部因为遗产纠纷在法院调解下达成了协议。协议中明确规定,原告和被告的继承拆迁份额。明确本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再无其他纠葛。调解协议也提交给了征收办。但是,现原告向征收办提出自己有拆迁款所以要回迁房,所以征收办以此为理由一直不按调解协议分割拆迁款,要求被告和原告再协商解决。但是被告认为,原告之前已经明确诉求并且双方已经调解了,拆迁办有理由不给被告办理征收手续吗?

拆迁补偿
2022-12-01 22:05: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遗产房屋拆迁纠纷可以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及时诉至法院,如在补偿款下发后仍未解决房产的争议,征收方可以到银行办理提存,将该笔补偿款放到特定的账户当中,直至法院的生效判决以后处置该笔补偿款。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