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吴X你我想问下,农村宅基地确权,我家的房子因为是08年灾后重建时财政上拔了2万元左右,我们自己岀了部分钱,财政局要我们建房,没有经过土管局,现在怎么样才可以办到证

土地纠纷
2022-12-01 22:0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农村房屋房产证,首先要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然后向当地的街道办事处申请建设报批手续,竣工以后要去规划建设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取得合格证明,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的房管所提出申请,房管所再进行审核和公告,最后登记发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以下房屋是无法办理确权登记的:
    1、乱占耕地的建房;
    2、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的房屋;
    3、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所建的房屋;
    4、小产权房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 房子塌后宅基地使用权一般认定无效。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定使用权,对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应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注销土地登记。
    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